2021年北京延慶90套公租房配租對象及條件
配租對象及原則
(一)配租對象
2020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公租房備案資格,且尚未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的延慶區(qū)城鎮(zhèn)低保(含分散供養(yǎng))家庭、低收入家庭、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患大病或做過大手術(shù)家庭、重度殘疾人員家庭、60周歲(含)以上老人家庭、優(yōu)撫對象家庭、省部級以上勞動模范家庭、見義勇為家庭、成年孤兒家庭。
(二)配租原則
1.已經(jīng)簽約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房項目的家庭,不得參加本次房源意向登記。
2.申請家庭在輪候期間,人口、住房發(fā)生變化,未如實申報的或已超出公租房準入標準的,不得進行意向登記。
3.截止登記結(jié)束之日,申請家庭中有年滿60周歲老人的,可認定為“60周歲(含)以上老人家庭”。
注: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選房或選房后未簽訂租賃合同的,視同家庭放棄一次配租資格,同一家庭只能放棄兩次配租資格,超過兩次必須重新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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