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共有產權房出租資格核驗采取什么方式?
對購房人的資格核驗主要采取聯(lián)網核驗的方式,無需購房人額外提供材料。經核驗購房人在本市無其他住房的,住房出租信息方可在服務平臺發(fā)布。
?購房人未經代持機構同意擅自出租承擔什么責任?
共有產權住房購房人及其家庭成員,未經代持機構同意擅自出租共有產權住房或欠繳政府產權份額租金收益的,應按照共有產權住房購房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并向代持機構返還違規(guī)期間政府產權份額的租金定額收益。市、區(qū)住建管理部門將對違規(guī)出租共有產權住房的相關機構和個人,采取將不良記錄入管理系統(tǒng)、追究合同違約責任、暫停住房回購和上市手續(xù)等措施。
>>通知原文: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