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北京市相關(guān)政策,住房公積金借款申請人屬于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應(yīng)按照以下要求辦理:
(一)房屋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即個人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房屋評估價值或?qū)嶋H購房款(以兩者中較低額為準(zhǔn))的80%。
(二)房屋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即個人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房屋評估價值或?qū)嶋H購房款(以兩者中較低額為準(zhǔn))的70%。
(三)第二套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對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shè)委員會房屋交易權(quán)屬信息查詢系統(tǒng)中顯示無房,但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tǒng)、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系統(tǒng)查詢,有1筆個人住房貸款記錄或1條購房提取記錄,符合第二套住房貸款條件的借款申請人,仍執(zhí)行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的政策。 從貸款額度方面,借款申請人購買第二套住房,貸款最高額度不再上浮,即不超過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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